很久以前,我以為三毛就是那個《三毛流浪記》里面長著三根頭發的小孩,一直都記得他在雨天里奔跑的畫面,他是沒有被溫暖保護的小孩,那時候,我也想著,我也要隨他一起去流浪,一起去看寂靜的世界,去看日出日落,去看大漠海洋,要在夜晚和星星說話。
后來,就知道了她。三毛,她有著最桀驁的心,最自由的靈魂,以及不顧一切的熱烈。
我一直都無法想象的是,童年的她被老師誤解后性情大變,極端又暴躁,但是如果她跟別的小孩一樣被老師家長疼愛,又會擁有怎樣的人生?或許,這就是宿命,沒有誰能改變。她從一出生就帶著屬于她自己的特質:孤獨,熱烈,倔強,固執,決絕。
她是可以為了自由而跋山涉水的人,毅然走向撒哈拉沙漠,在那里經營著自己的生活,讓沙漠開滿希望之花;她也可以那么直接的向喜歡的人表達情感,就算荷西比他小八歲,她也必須忠實于自己的內心而不顧一切的去追尋對方的回應;她更可以在失望之后決絕的親手摧毀自己守護的東西,不給別人留余地,也不會給自己余地;要么是所有,要么是零。
是的,她就是那個用靈魂行走的人,是那個最單純又最深刻,最快樂又最哀傷,最多情又最無情,最溫柔又最狂野,最沖動又最理智的女子,注定了她的一生命運多舛。
孤獨的人,只適合跟自己生活,倘若真的遇見了那個可以把你從地獄十九層拉出來的人,那么你的一生就都是他的,沒有他,你就活不下去,你就活的毫無指望。荷西死后,三毛也死了,她的魂是跟他一起走的,倘若不是為了母親的那個背影,不是為了父親的哀求,不是為了保全這最后一點人倫之情,她是不會多活一分鐘的。
后來,她還是走了,因為她活夠了,她愛了該愛的人,她看遍了美的風景,她嘗遍了人間大苦,世間再也沒有什么可以留戀的了,她可以安心的去找自己,去找荷西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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